2.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,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。
3.“专转本”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,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“专转本”学生,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。“专转本”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。
4. 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。
5. 接收高校必须单独为“专转本”学生组建班级,不得插班学习。
6.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“专转本”工作,针对“专转本”学生实际情况,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,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。